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菊花、桂花、金银花、槐花、玫瑰茄、干制铁皮石斛花、覆盆子、水 果干制品(蓝莓、黑加仑、苹果、山楂、蜜桃、草莓、蔓越莓、菠萝、橙子、桔橙、柠檬、无花果、樱 桃、芒果、百香果、椰子肉、葡萄、黑莓、柚子、桂圆、桑椹等)、水果蜜饯、余甘子、佛手、沙棘、 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枸杞子、胖大海、橘皮、胡萝卜、干姜、甘草、西洋参、干制铁皮 石斛叶、桑叶、荷叶、葛根等普通食品、药食两用、新资源食品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经挑选、 粉碎(或不粉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红糖、冰糖,混合(或不混合)、制粒(或不制粒)、 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代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