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共6类食品12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5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调味品20批、饮料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地区:
咸宁市
湖北
行业:
饮料
食品检测
认证体系
粮油
调味品
餐饮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抽样检验
食品
油脂
饮料
食用油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
粮食
调味品
抽检
餐饮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抽样检验
食品
油脂
饮料
食用油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
粮食
调味品
抽检
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