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1215房间(邮编450018),并注明“《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ipinscc@12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371-65566081。
联系人:曾大伟,电 话:0371-65566081。
2018年4月10日

地区:
河南
中国
行业:
保健食品
标签: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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