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选择合格供应商(包括外包厂商),确保采购(加工)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物料、工装及外包加工的供应商评审及管理。
3、责任
3.1采购负责组织供应商(包括外包厂商)的评审。
3.2相关部门参与供应商(包括外包厂商)评审。
3.3品保部审核供应商评定报告。
3.4总经理批准供应商评定报告。
4、定义
4.1供应商:向组织提供产品、服务或外部资源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设备、软件、校准、检测服务等提供者。
4.2外包方:承担本组织部分过程(如检测、加工、运输、IT 运维)的供应商,其活动影响本组织产品或服务质量。
4.3供方评价:对潜在或现有供应商的质量、交付、服务、价格、技术能力等进行系统评估的过程。
4.4供方审核:对供应商现场或管理体系进行正式审查,以确认其满足本组织及法规要求的活动。
4.5供方批准:经评价/审核合格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授权其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过程。
5、程序流程
5.1供应商的分类
5.1.1按照提供产品类别,供应商分为:
5.1.1.1物料供应商,例如生产物料等。
5.1.1.2工装供应商,例如模具等。
5.1.1.3服务供应商,例如货运公司、计量检定所等。
5.1.2按照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性,供应商分为:
5.1.2.1关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直接相关。如原材料、产品零部件等。
5.1.2.2一般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关联较小或无关联。
5.2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准则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5.2.1能满足采购产品的质量特性要求;
5.2.2能满足采购单或协议要求;
5.2.3能满足双方商定的其它要求。
采购组织品质和技术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估(审核人员应具备ISO9001内部审核员的能力,同时对相关材料了解,具体见第二方审核员名单),选择过程应包括:
a)对所选供应商产品符合性以及本组织向其顾客不间断供应产品的风险评估;
b)相关质量和交付绩效;
c)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d)多方论证决策
e)对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如适用。
食品供应商应当考虑的其它供应商选择准则包括:
业务量(绝对值,以及占总业务量的百分比);
财务稳定性;
采购的产品、材料或服务的复杂性;
所需技术(产品或过程);
可用资源(如:人员、基础设施)的充分性;
设计和开发能力(包括项目管理);
制造能力。
更改管理过程;
业务连续性规划(如:防灾准备、应急计划);
物流过程;
顾客服务。
二方审核员能力要求如下:
第二方审核人员,应有ISO 9001内审员证书,第二方审核员应符合顾客对审核员资质的特定要求,并证实最少具备以下核心能力,包括了解:
a)行业过程方法审核,包括基于风险的思维;
b)适用的顾客特殊要求和组织特殊要求;
c)ISO 9001中适用的与审核范围有关的要求;
d)适用的待审核制造过程,包括PFMEA和控制计划;
e)与审核范围有关的适用的核心工具要求;
b)适用的顾客特殊要求和组织特殊要求;
c)ISO 9001中适用的与审核范围有关的要求;
d)适用的待审核制造过程,包括PFMEA和控制计划;
e)与审核范围有关的适用的核心工具要求;
f)如何计划审核、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并关闭审核发现。
5.3供应商评价方式有以下三种:
5.3.1样品评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符合性进行评价;
5.3.2资料评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进行评价;
5.3.3现场评价,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审核评价。
5.4供应商评价方式的选择
5.4.1对于一般供应商,通常采取资料评价。
5.4.2对于关键供应商,除资料评价外,必须进行样品评价或现场评价。
5.5供应商评价的职责分工
5.5.1技术负责对供应商的工程技术及生产制造能力等进行评价。
5.5.2品保部负责对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样品质量特性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5.5.3采购负责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及交货期等进行评价。
5.5.4相关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对口业务进行评价。
5.6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对于材料供应商:组织应要求其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开发、实施并改进一个通过ISO9001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除非顾客另行授权(如下文的a项)最终目标是通过本行业QMS标准的认证。除非顾客另有规定,应当根据以下顺序来达成本要求:
a)经由第二方审核符合ISO9001;
b)经由第三方审核通过ISO9001认证:除非顾客另有规定,组织的供应商应通过保持认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认证证明来证实对ISO9001的符合性,证明上应有被承认的IAF MLA(国际认可论坛多边相互承认协议)成员的认可标志,其中,认可机构的主要范围包括ISO/IEC17021管理体系认证。
c) 经由第二方审核符合ISO9001认证,同时符合其它顾客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例如:次级供应商最低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MAQMSR)或等效要求)
d)通过ISO9001认证,同时经由第二方审核通过IATF16949
e)经由第三方审核通过IATF16949认证(IATF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的有效的供应商IATF16949认证)
如果顾客认可,通过第二方审核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也可以作为最低可接受水平,制订《供应商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5.7供应商的评审
5.7.1采购收集由供方填写的《供应商调查表》,提供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影印件,必要时提供特种经营许可证,并确定最终评价方式。
5.7.2需要提供样品评价的供应商,由供应商送样,品质、技术确认,并确认由供方出具的《样品检测报告》,对于汽车产品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按第三等级提交PPAP确认。
5.7.3资料评价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影印件、产品图纸、相关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测试报告、认证资料等,由品质、技术、采购进行审核。
5.7.4需要进行实地评估供应商,由采购联系供应商并组织本公司相关技术、品质、采购门进行实地评估,填写《供应商评审报告》。
5.7.5只需进行样品评价或资料评价的供应商由采购组织填写《供应商评审报告》,并由品质技术部审核《供应商评审报告》,总经理批准。
5.7.6供应商评价标准:

5.7.7经批准后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作为采购的主要依据。相应产品和服务必须在名单中选择供应商采购。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名单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任何产品和服务。
5.8供应商管理
IQC负责对物料供应商的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反馈给采购。
采购负责每季度汇总品质状况,对供应商的交货绩效进行考核,填写《供应商绩效考核表》,至少应监视以下供应商绩效指标:
a)己交付产品对要求的符合性;
b)在收货工厂对顾客造成的干扰,包括整车候检和停止出货;
c)交付进度绩效;
d)超额运费发生次数。
如顾客有所规定,组织还应视情况在供应商绩效监视中包括:
e)与质量或交付有关的特殊状态顾客通知:
f)经销商退货、保修、使用现场措施和召回。
5.9评分项目按质量(30)、准时(30)、配合(40)及超额运费几个方面进行,结果并按5.7.6条款进行评定,并将供应商评定情况或报告反馈给供应商。
5.10采购负责定期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关键供应商一年评价一次,一般供应商则二年评价一次,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从名单中予以除名,不得再采购其产品。
5.11当合格供应商提供新物料(在既定的合格采购项目范围外)时,则只需对样品符合性进行评价,合格后才能采购。
5.12本程序所涉及的记录控制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涉及文件
6.1【记录控制程序】
6.2【不合格和纠正控制程序】
7、涉及记录
7.1《供应商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7.2《供应商调查表》
7.3《供应商评审报告》
7.4《合格供应商名单》
7.5《供应商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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