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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藏!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职业索赔职业举报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3-10 15:01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针对高频投诉举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广告宣传类、食品经营类、标识标签类诉求以及职业索赔行为相关刑事案件,系统梳理、编撰了《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指南》,梳理法律依据、处置要点与合规提示,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实现投诉举报源头减量。
  针对高频投诉举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广告宣传类、食品经营类、标识标签类诉求以及职业索赔行为相关刑事案件,系统梳理、编撰了《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指南》,梳理法律依据、处置要点与合规提示,有助于企业防范风险,实现投诉举报源头减量。
 
  今天,小编带大家来看看
 
  最后一期
 
  职业索赔职业举报
 
  案例②
 
  “养”临期变过期,敲诈超市终“栽了——藏匿临期食品敲诈勒索案
 
  典型案例
 
  2024年5月至7月,铁某陆续到上海市嘉定区多家超市内,将临期的果汁、牛奶等冷藏商品从冰柜取出,藏匿至零食、母婴用品等常温货架深处,待商品过保质期后,再返回超市取出并结账。结账后铁某持购物小票到超市服务台,以销售过期食品违法为由向商家进行索赔,并拨打 12315 投诉电话施压。三个月内,铁某共实施敲诈勒索6次,获利数
 
  千元。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铁某投诉单时,发现铁某涉嫌存在捏造事实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遂将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铁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规提示
 
  超市应加强食品保质期日常巡查与管理,及时清理临期商品,避免给恶意索赔者可乘之机。如遇高频次、类似手法的索赔投诉,应主动调取监控、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消费者也应依法理性维权,切忌通过”造假“方式索赔,否则可能从维权者转变为违法者。

  奶粉“异物”是闹剧,敲诈勒索终露馅——虚构奶粉“异物”投诉勒索企业案
 
  典型案例
 
  2023年5月至8月,何某、王某为牟利,结伙或指使冯某、义某等人,网购多品牌奶粉后向罐中投放异物,拍摄“开罐视频”以“退一赔上”威胁投诉,从Z公司、Q公司等多家奶粉企业索得钱款共计1万余元,冯某、义某分获分成;刘某得知此方法后,伙同赵某以相同手段从Z 公司骗得数千元。其中Z公司因担心视频传播损害品牌,先行补偿后发现被迅速拉黑,遂于 2024年1月向公安部门报案。
 
  最终,何某、王某、刘某被判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冯某、义某、赵某因情节轻微、自愿退赔,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企业遭遇涉及品牌声誉的“质量投诉”时,需保持警,全面核查生产、质检等环节,核实投诉证据的真实性,切勿因恐慌而轻易妥协。同时,要留存投诉沟通记录、证据材料及补偿凭证,发现异常诉求及时报案。投诉人需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切勿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日期:2026-03-10
 
 地区: 上海 中国
 标签: 广告 投诉 食品 监管 标签
 科普: 广告 投诉 食品 监管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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