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羊称重与成品重量悬殊过大,远超正常烹饪损耗范围,商家通过不合理手段虚增重量、误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
对于此类破坏市场诚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严查处,依法督促商家履行赔偿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欺诈将面临“退一赔三”】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市场君提醒
经营者
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严禁虚重计价、短斤少两、模糊宣传,食材重量、计价标准、加工损耗应明码标价、提前告知,自觉接受消费者与监管部门监督。
消费者
消费时如遇到分量严重不符、计价模糊、商家拒不解释、拒不负责的情况,请保留好点单记录、支付凭证、现场照片和视频,及时拨打12315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丹灶市场监管所









地区: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