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起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56项,地方标准11项,行业标准10项。这些标准涉及产品或原料标准、规范规程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内蒙古、河南、广东、广西、浙江、四川。

3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数量最多,有38项,其余标准实施日期分别为3月2日、3日、16日、23日、30日。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代替GB 2763—2021、GB 2763.1—2022,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
GB 2763—2026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新版标准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新增限量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相关限量标准占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三是注重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配套,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两项婴幼儿辅助食品系列标准将于2026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GB 10769-2025代替GB10769—2010。该标准与GB10769—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将维生素C由可选择营养成分调整为基本营养成分,增加镁为可选择营养成分,删除了碘为可选择营养成分;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修改了糖添加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测方法标准编号;增加了包装介质描述。
GB 10770-2025代替GB10770—2010。该标准与GB10770—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的描述;修改了产品分类描述;修改了原料要求描述;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理化指标增加组胺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标准编号;修改了食用注意事项。
这些标准的实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方法指南,为消费者提供了指引,更利于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食品伙伴网在此特别提醒行业内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标准的最新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6年3月起实施的食品及相关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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