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餐饮行业的快速发展,外卖已成为公众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为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网络餐饮监管,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对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旨在警示广大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同时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
案例一: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伪造《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案
核查情况: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后上传于其开设的外卖平台网店,经调查核实,该《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系伪造。
处理结果:本局已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伪造《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关于当事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将移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处理。
案例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某烧腊店未办理备案经营冷食案
核查情况:当事人仅办理了热食类食品制售备案,在不具备加工条件的情况下,在线下及外卖平台销售“凉拌肘子肉”、“凉拌海带”等冷食类食品。
处理结果:当事人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未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八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已依据该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核查情况:本局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操作间冰柜有4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调查询问、调取其外卖平台相关销售数据,认定当事人曾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处理结果: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已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领域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供稿:食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