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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五某餐饮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4-08 08:58 来源:珠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广场发布的户外广告含有“年销售1000000份鱼片,1200亩自家养殖场,珠海地标美食”等内容,以上内容,商家均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和数据出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案情】
 
  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广场发布的户外广告含有“年销售1000000份鱼片,1200亩自家养殖场,珠海地标美食”等内容,以上内容,商家均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和数据出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调查和处理结果】
 
  当事人无法对该广告的相关信息提供真实性证明和数据支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辖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
 
  【案例点评】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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