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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培训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2-17 08:52 来源:北京东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在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特殊食品作为“一老一小一病患”群体的重要营养来源,备受社会关注。然而,特殊食品销售环节也存在一些问题,夸大保健功效、混放误导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监管效能,2月12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培训会,19个市场所的41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共促特殊食品监管水平提升。此次培训,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科提出四点要求。
  前言
 
  在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特殊食品作为“一老一小一病患”群体的重要营养来源,备受社会关注。然而,特殊食品销售环节也存在一些问题,夸大保健功效、混放误导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监管效能,2月12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培训会,19个市场所的41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共促特殊食品监管水平提升。此次培训,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科提出四点要求:
 
  01
 
  资质合规,亮证经营展诚信
 
  特殊食品经营需依法获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经营范围明确标注“特殊食品销售”相关类别,并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让消费者安心消费。
 
  02
 
  责任压实,进货查验保安全
 
  经营者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内容是否一致,及时更新配方变更信息,尤其关注网络销售环节,如实记录进货信息,妥善保存凭证,保存期限至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
 
  03
 
  规范陈列,分类标识防误导
 
  秉持“四个最严”原则,开展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消费标注提示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特殊食品类别设置专属销售专柜(专区),清晰标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突出警示语,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严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避免误导消费者。
 
  04
 
  柔性执法,容错纠错促发展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给予容错空间。首违不罚需初次违法、说明进货来源、无安全事故并及时改正;轻微免罚满足说明进货来源、无安全事故且及时改正即可,刚柔并济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能力,全力守护特殊食品销售安全,为“一老一小一病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筑牢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为辖区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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