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

地区:
新疆
中国
行业:
畜禽肉品
食品检测
乳业
认证体系
粮油
果蔬
餐饮
焙烤食品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抽样检验
食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糕点
油脂
蔬菜
食用油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
乳制品
蛋制品
抽检
餐饮
科普: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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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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