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对相关食品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食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地区:
北京
中国
行业:
畜禽肉品
食品检测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食用农产品
食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
蛋制品
抽检
科普:
监督
食用农产品
食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
蛋制品
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