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焙烤食品、乳制品、罐头、酒类、蛋及蛋制品、餐饮食品等9大类5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未出现不合格样品批次,具体样品合格信息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表

行业:
饮料
畜禽肉品
食品检测
乳业
认证体系
粮油
酒业
果蔬
罐头
餐饮
焙烤食品
标签:
监督
管理
酒类
抽样检验
食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油脂
饮料
水果
食用油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
乳制品
罐头
蛋制品
抽检
餐饮
焙烤食品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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