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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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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9-27 10:34:25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402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打通与中南半岛的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云南跨境物流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发〔2016〕77号
发布日期 2016-08-27 生效日期 2016-08-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f/201609/t20160926_27015.html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打通与中南半岛的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云南跨境物流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跨境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以我省“五网”建设和与境外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为依托,积极与周边国家商谈开通昆明—河内—海防、昆明—万象—曼谷、昆明—曼德勒—仰光等多式联运国际物流大通道。推动中越双方、中缅双方将海防港、皎漂港作为云南陆海国际联运重要物流节点,支持企业与外方合作投资提升港口吞吐能力,配套建设大型货运仓储物流功能园区。加快建设跨境公铁、铁水、铁海等多式联运体系,重点在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发展3个公铁联运示范作业区。
 
  二、加快构建跨境物流园区体系。推进在河口、磨憨、瑞丽等重点口岸建设省级国际物流园区、跨境物流监管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及国际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