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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
2026-05-06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我市气温持续升高;紧随其后的端午时节,空气湿度也将显著增大。高温高湿环境极易导致食品腐败变质,微生物滋生风险加大。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盯生产加工全链条,强化风险防控。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1、提高责任意识,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据相关规定健全责任体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规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持续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相关记录资料存档备查,发现严重风险隐患立即停产并报告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严把原料关口,强化进货查验管理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对所有购进原料进行逐批核查,重点检查原料在运输、暂存过程中是否因高温高湿出现变质、异味等问题,严禁采购私屠滥宰、来源不明、变质过期的肉类原料。

 

3、强化湿粉类食品生产过程管控,严防米酵菌酸毒素污染

 

  湿粉类食品(包括河粉、肠粉、@条、米线等)生产者要高度警惕高温潮湿天气下椰毒假单胞菌污染风险。

 

  各单位应严格加强生产环境卫生控制,避免米浆、淀粉浆长时间积存引发原料污染。

 

  严格执行产品标签管理,规范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不得随意延长保质期,严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湿粉类食品。

 

4、规范酒类生产行为,严禁掺杂使假

 

  酒类生产者应严格按工艺组织生产,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着色剂等添加剂。

 

  产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严禁以食用酒精勾兑的酒类冒充固态法白酒,不得虚假标注产品名称、原料、工艺及执行标准。

 

  严格落实出厂检验,确保酒精度、甲醇等指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5、优化存储条件,防范温湿度异常引发隐患

 

  结合湿热的气候特点,科学设置食品存储条件,定期检查存储食品状态,发现霉变、异味、胀包等问题立即下架并依法处置。

 

  原料或成品严禁露天存放或在高温潮湿区域堆放,避免发霉变质;

 

  酒类产品存放需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防止包装霉变、密封失效导致酒液挥发或污染。

 

6、做好环境消杀,保持生产场所洁净

 

  定期对生产厂区、加工车间、仓储库房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杀,保持生产环境干燥整洁、无异味;

 

  定期检查紫外灯、臭氧发生器等空间消毒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有效杀灭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防止因环境不洁引发食品污染。

 

7、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产品质量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和社会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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