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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员工健康与卫生要求红线!
2026-02-24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健康检查要求

 

  员工应参加每年一度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新员工入职前须提供有效健康体检证明,严禁未体检先上岗。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一经发现立即劝退或辞退。

 

  以下人员需要办理健康体检证明: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生产操作员工、生产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其他可能接触产品的人员。

 

疾病管理规范

 

  员工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如:轻微感冒、咳嗽的),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工作。

 

  病情严重者,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员工手部有伤口时,伤口轻微者,包扎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可安排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若伤口较深,主管或领班安排其休息,痊愈后方可返岗。

 

个人卫生标准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员工上班时禁止涂口红、化妆、喷香水、涂指甲油、佩戴任何饰品、手表(生产管理人员除外)等。

 

  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嬉戏、跑步或追逐打闹。

 

着装规范要求

 

  员工进入车间时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物品,在更衣室内换工作鞋、换工作服、戴工作帽。

 

  工作衣、帽应穿戴整齐,头发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要放置一次更衣室或贵重物品柜,不得带入加工间。

 

  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加工区域外的地方,并在工作期间工作服的口袋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卫生操作流程

 

  员工上卫生间时,必须在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帽、工作鞋等,不得将工作服、帽、工作鞋穿进卫生间。

 

  上完卫生间后须将双手清洗和消毒。

 

  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场所前、上卫生间后或手部受污染时,须即刻洗手消毒。

 

  在生产过程中的有以下情况时,必须对手进行清洁消毒:

 

  去洗手间后

 

  处理废物后

 

  离开工作区域或进行与生产无关的工作后,重返岗位前

 

  接触产品前

 

  接触到身体其它未清洁部分或不洁净物品后

 

  开工前进入车间及连续工作2小时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员工必须在每0.5小时内重新进行手部消毒

 

清洁作业区管理

 

  进入清洁作业区前,必须更换二次更衣、连体帽、二次工作鞋、戴口罩、洗手消毒、粘尘后,方可进入车间。

 

  主管、领班在生产前应检查员工卫生状况:衣帽、口罩、工鞋是否按规范佩戴、穿着,头发是否外露等。

 

  手部卫生是否达标,指甲不得超过指尖(露白部分≤2毫米)。

 

  是否有人带伤上岗;是否有人患病上岗等。

 

生产操作规范

 

  生产过程中接触成品的操作必须戴上一次性手套,手套要完整、无破损、不透水。

 

  当手被污染后必须按洗手消毒程序重新洗手消毒。

 

  在工作过程,包装人员必须每1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

 

  成品再加工人员因工艺操作原因,要接触裸露成品的,必须每0.5小时用75%酒精对手进行消毒一次。

 

  生产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主管、领班除外,接听后需要手部消毒)。

 

  如有特殊需要,需请示上级领导后,到生产区域外接听,接听后需先洗手消毒才可再进行生产加工。

 

  工作时不能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擤鼻涕,不准用工作服擦鼻涕。

 

外来人员管理

 

  非生产人员(即检验、管理人员、机修人员等)及一切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等同生产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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