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概述(二)


发布日期:2026-01-22  浏览次数:400 来源:食品伙伴网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了2025年食品行业一些值得关注的监管政策如下。了解更多详情,请添加客服微信:15376602038/18906453236,座机:0535-2122191。

2025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汇总整理了2025年食品行业一些值得关注的监管政策如下:

上篇已经介绍了部门监管政策。(2025年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概述(一)

 

八、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汇总

  2025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文件。除了前面整理的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此外,总局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补齐了现有的制度短板,健全了制度体系。

  1)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年1月,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现代化治理水平,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材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实行承包经营的,应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实行校外供餐的,应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校外供餐单位,严格实行评价和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地食安办、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部门协作,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要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运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相关报道: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发布

  2025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国家标准,是校外企业的管理指南。该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是校园配餐服务管理首个国家标准。

  该指南覆盖校园配餐的各个环节,比如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全链条、全过程、各环节,而且在这些链条上、环节上也明确了严格的管控要求,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引,填补了校园配餐领域标准空白,过去是没有的,为后续的管理形成规范性的指引。

  相关报道: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发布

  3)两部门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

  2025年9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引》一方面要求教育部门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教育部门在供应商资质评审方面还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要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是严格大宗食材供应等经营主体准入,及时通报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于学校要求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发挥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通过共治形式来共同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通过《指引》等相关制度的出台实施,有效规范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肉、蛋、奶等的供应管理。

  相关报道: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0号)

  4)五部门联手!事关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2025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每学期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

  《通知》强调,联合检查重点任务包括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校长负责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营养配餐、社会共治7方面内容。如:学校是否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校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是否陪好开学第一餐;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严格按要求进行关键环节过程控制等。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照检查要点表,严查严管各类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通过联合检查,有效减少入校、入企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发生。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联动配合,不断建立完善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行纪贯通和行刑衔接。

  相关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

 

九、标准监管政策汇总

  2025年,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层面的监管政策。

  1、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发布5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2项食品标签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3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消毒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等4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等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修改单。

  本次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增加了数字标签的标示要求,有效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等功能,切实提升消费者阅读标签的体验感和企业通过标签传递食品相关信息的效力。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促进营养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优化了营养标签标示要求。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完善了营养成分含量要求,新增了脂肪代谢异常配方等六大产品类别,为特殊医学状况婴儿提供精准营养支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标准扩大了产品品类,调整了营养成分指标和添加糖的供能比,更好地满足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

  《消毒剂》标准新增了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等要求,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同时保障使用安全。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明确了不再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的要求。

  《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相关报道: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发布5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3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5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5年第6号公告,发布3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

  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项通用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等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血红素铁》等6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 碳酸铵》等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理化检验 总则》等12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生乳》《灭菌乳》等2项修改单。

  本次公布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我国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基础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各环节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新增加了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将“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 全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传递给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生乳》《灭菌乳》修改单调整了山羊乳酸度等指标,有效提升了标准的适用性,在保障奶农权益的同时,满足消费者对奶品的多元化需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增加了产品类别、调整了可选择性成分和部分营养成分的技术要求,将更好地满足不同疾病人群营养需求。

  新发布标准聚焦“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从原料到终产品各环节、从普通人群到特定人群全人群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截止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25项,包含2.3万余项指标,涵盖340余种食品类别,推动将食品产业发展建立在高水平安全之上,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同时,赋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报道: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6号)

  新发布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持续动态完善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3、《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针对近年来外卖行业存在的“幽灵外卖”、非理性竞争以及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提出“四个聚焦、四个强化”,推动引导外卖平台同步深化整改。

  聚焦平台内商户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通过规范商户入驻审核、日常运营管理等环节,引导外卖平台切实履行对商户的服务与管理责任。支持鼓励商户积极响应“互联网+明厨亮灶”有关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平台收费与促销行为,强化竞争秩序规范。明确平台收费规则及促销活动管理要求,督促引导外卖平台简化收费项目、规范促销行为,推动各类收费信息透明化、促销规则合理化,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聚焦平台用工管理,强化配送员权益保障。围绕劳动强度、职业关怀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合理确定劳动时间、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探索多元保障方式等内容,助力健全配送员权益保障机制。

  聚焦平台内争议处理,强化协商机制建设。督促平台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完善消费者、商户、配送员等多元主体投诉、申诉及处置机制建设,确保平台管理程序透明,畅通投诉举报与异议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基本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前瞻性原则,在充分调研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广泛采纳商户、配送员、消费者等多元主体意见建议,切实帮助外卖平台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多方共赢,进一步推动外卖行业在良性竞争中创新发展。

  相关报道:《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发布实施

  《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十、新版《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包括25条,较《试行办法》增加1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大幅增加行业促进条款。此次修订突出促进导向,优化餐饮业鼓励发展方向的表述,更加贴近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中增加制定实施促进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促进平台等内容,加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反食品浪费有关要求。一是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要求,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材管理、引导提醒、餐食及服务提供等方面以及团餐和宴席服务、自助餐服务、外卖服务等场景的反食品浪费要求。二是从优化用餐需求分析、充实菜单信息、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给予光盘奖励等方面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三是增加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有关要求,并简化其他关于行业协会的一般性职责表述。

  三、调整部分餐饮经营要求。一是在提出总体性合规要求的基础上(第九条),删除有关食品安全、标价、促销行为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具体条款内容,调整商家自行配送方面的有关表述,整合纳入第十四条。二是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完善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一是在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条款中,增加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更好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有关要求。二是将“开展行业统计”修改为“开展监测分析”,并增加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三是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可对存在严重食品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约谈的内容。四是根据综合执法改革实际情况,设置执法衔接条款。

  相关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二〇二五年第3号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新修订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十一、七部门印发《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2025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赋能食品工业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7年,重点食品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均达到75%,培育10家以上智能工厂,建设5个以上高标准数字化园区,打造百个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高水平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形成一系列先进适用数字化解决方案。到203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基本实现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工业数字产业集群。

  围绕发展目标,《方案》部署实施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产业提质升级、筑基聚力赋能4大行动,并细化为18项具体措施,对乳制品制造、酿酒、精制茶制造等细分领域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因业施策、一企一策,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

  相关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2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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